穗安监〔2010〕99号
关于组织开展评选安全生产培训
优秀课件活动的通知
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的效果,增进安全培训教师的教学互动,提升我市安全培训教师制作培训课件的水平,市安全监管局决定于今年6月至8月组织开展全市安全培训机构优秀课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本次优秀课件评比活动由广州市安全监管局主办,委托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具体承办。
二、参加优秀课件评选活动的对象
在我市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任教的安全培训教师,中高等学校、社科研究机构、安全中介机构、大中型企业等单位从事安全培训教学的人员也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优秀课件的选题范围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课程;
(二)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安全培训课程;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课程;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课程;
(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课程;
(六)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课程。
上述六大类课程所设置的具体科目详见附件1。
四、提交课件要求
(一)送选要求:安全管理培训类,各培训机构应在每类课程推荐不少于1名教师的课件PPT及课件的电子文档参加评选(每位教师参加评选课程不得超过2门)。
特种作业培训类,各培训机构应在每个工种培训课程推荐1套课件PPT及课件的电子文档参加评选。
(二)课件内容要求:课件制作要符合相关课程的教学要求、教学大纲(在市安全监管局安全教育网页查阅),体现课程主线,声形并茂,有创意,有特色,教学含量大,直观性、必要性强,使用操作便利,教学效果好等。
(三)其他要求:送交课件时,请附说明。要求写清楚参评课件的题目、作者的姓名、所属安全培训机构、邮编和联系电话,同时简要写上本课件的使用说明。
(四)提交课件截止时间:2010年7月20日前。
五、课件评选
(一)评委组成:评委人员由市安全生产培训讲师团成员、特邀安全教学专家及学员代表组成。
(二)评选目标:各类课程的每门科目评选出一位教师的课件PPT及课件的电子文档,作为优秀课件并给予奖励。每门科目至少有3件候选课件,方可进入评选程序。
(三)评选标准: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优秀课件评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课件评为优秀课件。
(四)评选时间:2010年7月20日至8月30日。
(五)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将在广州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公布,并作为评选2010年安全生产优秀教师的依据。课件获奖作者将推荐成为广州市安全生产培训讲师团成员,优先安排授课。
六、优秀课件推广
凡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并获奖的优秀课件,将视为同意市安全监管局有权推广使用,作为示范课件上传到广州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展示,供各安全培训教师学习和借鉴;条件成熟时,录制成教学视频,供学员网上培训学习。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晓东、冼锦璋
联系电话:83195165、83389095-32
传真电话:83389094
邮箱:gzajxj@gz.gov.cn
附件:1.参加评选课程名称
2. 优秀课件评选评分标准
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