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安办〔2010〕91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2010年“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安委办: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10〕67号)的要求,市安委办定于6月17日至19日在全市举行广州市2010年“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现将《广州市2010年“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广州市2010年“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广州市2010年“安全生产南粤行”
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全面继续推动2010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根据《广东省2010年“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旨在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主题,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珠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和“平安亚运”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形势报告会。6月17日上午,省“安全生产南粤行”第一小组到我市作安全生产形势报告会。市安监系统处级以上干部,也将分赴各区(县级市)和市属以上各有关集团公司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具体事宜请参照《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的通知》(穗安办〔2010〕82号)。
(二)赠送有关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资料,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知识。
三、日程安排
本次活动时间从2010年6月17日—18日,6月13日上午9时,“安全生产南粤行”全体成员参加在英雄广场举行的广东省2010年“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暨南粤行”启动仪式,仪式结束后,分赴各区(县级市)、市属企业集团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市成立以市安全监管局方少华副局长为组长,市安委办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领导小组。各区(县级市)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成立“安全生产南粤行”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确定专人负责抓落实,制定具体的活动日程安排指南,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在当地正常、有序、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体现“平安亚运”和广州特色。“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平安亚运”为主题,坚持“四个结合”:一是与贯彻实施《珠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相结合;二是与省、市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相结合;三是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相结合;四是与创建“平安亚运”工程相结合。
(三)创新思路,注重实效。各区(县级市)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点带面,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把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各区(县级市)于6月10日前,将本区域“安全生产南粤行”组织领导机构和联络员名单、活动日程安排工作指南报市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并于6月20日前将本次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黄亮云,电话:83647596,传真:83647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