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广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材料之三
总结经验 安全发展
为建设平安广州努力奋斗
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甘新
(2006年1月1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05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用铁的手腕强化监管,有效地杜绝了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控制指标。使安全生产事故近年来首次回落至10000起以下,死亡人数控制在2000人以内,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安全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下面,我就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作个回顾,并对2006年工作进行部署。
一、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全市各类事故情况。
2005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9172起、死亡1907人、受伤10369人、直接经济损失6259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1.8%、4.7%、12.1%、35.3%;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21起,死亡76人,同比下降41.7%和40.6%,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平稳。
1.工矿企业(含建筑):全市发生工矿企业(含建筑)职工伤亡事故132起,同比下降20.5%;死亡131人,同比下降3.0%;重伤27人,同比下降32.5%;直接经济损失1229万元,同比下降2.7%。重大工矿事故7起,死亡26人。超过全年控制指标的区域有白云区、增城市、番禺区、海珠区。
2.火灾:全市发生火灾218起、死亡31人、伤48人、直接财产损失55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4.6%、32.6%、49.5%、26.6%。重大火灾事故2起,死亡6人。
3.道路交通: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809宗,死亡1739人,受伤10294人,直接经济损失3193.56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累计同比分别下降11.3%、4.1%、11.8%和12.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2起,死亡44人。按交通事故责任计算,各区、县级市都没有超过市政府与各区、县级市签订的责任控制目标。按属地交通事故计算,超过属地控制指标的区域有罗岗区、花都区、从化市、黄埔区、荔湾区。
4.水上交通:全市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3起,同比下降46.2%;死亡6人,同比下降16.7%;直接经济损失1278万元,同比下降68.5%。无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全年没有超过工矿企业(含建筑)职工伤亡事故和道路交通属地控制指标的区域有越秀区、天河区和南沙区。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要务。
过去的一年里,我市召开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如8月16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8月15日市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了安全生产工作。11月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每个季度,张广宁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受广宁市长委托都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市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和道路交通联席会议。为了把这些重要会议决定落到实处,市政府还建立了市领导带队进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工作督查的制度。2005年,市领导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50多次,使一些重大安全问题得以解决。
2.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网络建设,理顺监管体制。
一是构建了由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的横向监管网络。二是独立设置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2005年2月2日,将原设在市经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独立的正局级行政机构,成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并增加了监管力量。同时,各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独立设置为政府组成部门并挂牌运作。
3.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强化安全责任目标考核。
按照省下达的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一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工作责任书,将事故预防目标层层分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和部门、街镇及村(居委会)、企业和员工,一级抓一级。二是市安委会颁布了《广州市安全生产预警和问责管理暂行规定》,对安全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的监控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预警和问责。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兑现。我市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市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一把手进行考核。市安委会年底对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以及市属以上各集团公司进行了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对各区、县级市政府所管辖机动车辆、驾驶员及其它人员进行责任目标考核,每月对各区、县级市政府实行属地管辖交通事故死亡控制目标考核。
4.加强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
2005年,我市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开展了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船舶修造业、非煤矿山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市政府派出10个督查组,由罗家祥副秘书长牵头进行督导,作为组长单位的市交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路局、广州港务局尽职尽责,大力开展督导工作,对压减事故起到了显著效果。投入资金139.61万元,对114、S118、119、256、354、362省道的安全设施进行整治;投入1070万元,完善国道、省道等沿线村口的交通安全设施226处;市交警支队积极开展“利剑”、“剑兰”、“剑峰”等多项摩托车整治行动和“蓝剑”交通事故百日追逃专项行动,已抓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员78名;市公安交警、市教育局、市安监局等联合开展整治“问题”校巴行动。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停业整顿违规危险化学品企业198家,关闭企业17家,搬迁2家,转产1家,强制移仓封存30多吨易制毒化学品;市安监局对全市700多家危化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进行复查,还召开了五省、市的12家液氯生产企业以及本市液氯使用大户的安全监管会议,并对沿江沿河农药仓进行整治,从生产源头上抓好对液氯和农药的安全监管;市交委对全市85家危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评估和考核,全市安装GPS或行车记录仪的车辆共947台,占全市危运车辆总量的49%。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方面,2005年,共抽查建设工地2560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405份,停工通知书560份,建筑事故宗数比去年同期下降38%,死亡人数下降13.5%。
5.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一是大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行领导挂点责任制,已经深入到全市1174个农村、1442个社区、3094个单位、1904个学校。二是提高各级领导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6月13日,市政府邀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李毅中局长向我市党政领导1200人作了“树立安全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安全生产形势报告,广宁市长亲自主持会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了报告会。在市委组织部的支持下,在市委党校处级以上公务员培训班中增设了安全生产培训课程。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尤其是今年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启动仪式第一次在北京以外的城市(广州)举行,由中央主流媒体记者组成的“万里行采访团”在广州采访2天。我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高标准落实好各项有关工作,使这次“万里行”活动有所突破和创新,充分体现了广州风貌,突出了广州特色,得到了国家、省领导和中央主流媒体的高度评价。四是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我市对企业各类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组织培训特种作业人员3万多人,安全主任2千多人,厂长经理近2千人,危化品有关人员1500人。
6.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和演习工作,提高城市抗御灾害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大了对我市565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294家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单位的监控力度。二是开展重大危险源单位《(区域)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编制和演习工作。2005年12月17日上午,市政府组织全市26个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2005’广州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液氯泄漏)应急救援演习,20多个部门和单位1000余人的应急救援分队投入了抢险救援工作,有序疏散化工厂周边500米范围内的群众约1万人,是我市有史以来安全生产方面最大规模的一次演习,充分展示了我市各应急组织对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
7.加强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
一是建立镇街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和巡查制度,开展日常巡查。花都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从化市、番禺区成立了街镇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或巡查中队,建立起了区、镇街、村(居)委会三级安全巡查机构,使安全监管重心真正下移,非公有制企业才得以有力监管。二是制定了具体监管措施,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推行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试点。如从化市已在非煤矿山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8.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我市对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单位进行事故责任倒查。2005年,市政府对8宗重大责任事故结案,处理了67名企业人员,20名行政人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从某些行业、领域和局部来看,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说明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道路交通事故多发。
2005年,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各类事故死亡总数的91.2%,是第一杀手。番禺、花都两区和增城、从化两市交通死亡事故多发;19时至凌晨1时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多发时段;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和城市主干路交通死亡事故多发;二轮摩托车和货车交通事故高发,死亡人数所占道路交通事故比例将近一半;驾驶员违法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比较突出。
(二)中小企业事故多发。
70%以上的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在中小企业,部分中小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负责人对安全工作不重视,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负责人安全职责,安全投入不足,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缺乏。
(三)基层安全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
个别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部门之间存在扯皮、推诿现象;一些区、县级市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机构人力匮乏,安全目标控制不到位;有的街道领导强调街道是区一级派出机构,对省政府规定的安全职责不深刻理解,一些街镇安委办编制人员被取消或裁减,存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的现象。
三、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2006年是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年,也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将为“十一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建章立制,严格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安全发展,建设“和谐广州”、“平安广州”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1.总目标:
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类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幅度控制在2.5%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8943起以下,死亡人数控制在1859人以下。
2.分类目标 :
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控制在32起以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160起和130人以下;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幅度控制在2.5%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8589起以下,死亡人数控制在1696人以下;减少一般火灾事故,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努力提高监管水平。
省政府确定2006年为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年,我市将狠抓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从思想上树立管理意识。倡导和树立安全发展观,用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来分析、认识问题,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从责任上抓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责任考核,继续实行安全预警和问责制度。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从队伍建设上抓管理。全面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者和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安全监管队伍。
2.加强安全规划和立法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制定广州市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十一五”发展规划,并纳入广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体系,努力奋斗五年,使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将《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纳入2006年立法计划,争取早日出台。还将制定《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制》、《广州市镇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严格执行。
3.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一是重新调整市安委会成员,发挥各级安委会指导协调作用和行业职能部门监管作用,建立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向安委会汇报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市、区、县级市、街镇、居委会(村委会)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所有街镇按照《广州市镇街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办法》要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加快街镇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建设,全部中心镇都要建立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其他有条件的街镇也要建立安全生产监察中队。
4.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执法。
首先是摸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这是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最基础的工作。各区、县级市必须在2006年3月中旬之前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普查,分类造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安监、建设、交通、消防、质监、港务、国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行分类监管。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巡查制度,采取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定期大检查、联合检查方式加强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5.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建设安全文化。
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并纳入检查、考评的内容。各区、县级市要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积极稳步构建我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整体框架,从9年义务教育,到大中专院校,再到领导干部培训班都要有安全课程,尤其要把安全教育向学校教育延伸,首先在职业学校开展试点。为适应企业安全工作的需要,今年要培训注册安全主任3万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非煤矿山、建筑、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100%配备注册安全主任,其他30%以上的企业配备注册安全主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在安全宣传方面,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进“安全文明样板工厂、样板工地”、“安全社区”、“安全村”和“安全学校”的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和做好安全生产普法工作,并建立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结果。
6.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完善各级政府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今年市政府与各区、县级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签订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和一把手工程,强化责任考核,并实行特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7.强化源头管理,把好市场准入关。
各地区、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尤其烟花爆竹销售点,只允许在非禁放区域销售,非禁放区域一镇只批准二个以内经营销售点,仓库要独立设置,其他地方不准堆放。
8.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做好事故多发行业及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继续开展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安全专项整治。市公路、公安部门共同排查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治理。建设、市政、公路和公安部门加大对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的治理力度,对列入全国、省级重点督办治理的事故危险路段,排出整治进度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按时完成任务;全面完成全市危运车辆GPS或行车记录仪安装工作;加大对“三超”、驾乘摩托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危险源单位厂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今年,30%以上重大危险源单位要建立场外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并做好昊天化学(集团)有限公司、吉山危化品仓库和塞坝口农药仓库等市中心区危化品生产、仓储企业的选址、搬迁工作。市规划局最近向市政府报告,规划市中心区1119平方公里内不得再开设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此范围内已有的危化品生产、仓储企业要进行搬迁,2008年不搬迁的一律依法关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不漏掉一个工地,不放过一处隐患,不延误一处整改”。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安全生产管理年”这一主题,落实安全责任制,以铁的手腕,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和谐广州”、“平安广州”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