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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安全总监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安监〔2008〕38号)
   发布日期:2008-03-15   阅读次数:620   作者:法规培训处   
  

各试点企业:

为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水平,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市安监局创新监管思路,决定在全市试点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度。经充分调查研究,决定首先在广州发展集团、广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无线电集团公司、广州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电车公司、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安美特(中国)化学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水泥厂、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市建筑集团公司二公司、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等13家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安全总监试点工作。

各试点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广州市开展企业安全总监试点工作指导方案》(见附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开展试点工作,确保经过半年左右的试点,实现企业安全总监的岗位到位、职权和职责到位。请各企业在试点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与安监局的沟通,并将企业试点工作经验总结材料于731日前书面报市安监局。

 

附件:广州市开展企业安全总监试点工作指导方案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联系人:方妤,电话:83647599

 


附件

 

广州市开展企业安全总监试点工作指导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水平,市安监局决定创新监管思路,在全市试点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度。

一、充分认识开展企业安全总监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企业安全总监制度是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断增多的背景下由我局研究提出的一项新制度,它是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证。随着我市安全主任队伍的不断壮大,我市目前安全主任的总人数已达到5万多人,这支庞大的队伍是搞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力量,同时,如何管理这支队伍,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也显得日益重要,有必要有一个专业的人员(安全总监)来进行管理。尤其是由于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我市大多数企业负责人不是专职管理安全生产,其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精力和知识经验都不能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使得企业对专职安全总监的需求日益迫切。我市借鉴一些国有、外资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符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的企业安全总监制度,是我市企业应对安全生产新形势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开展企业安全总监试点工作,探索我市企业设置安全总监需要解决的问题,为逐步在全市建立企业安全总监制度积累经验,是当前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有关企业应当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抓好。

二、企业安全总监制度试点工作的原则、目标及组织实施

企业安全总监是指具有广东省安全主任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由企业聘任,专门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他们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高级专职负责人。

企业安全总监是一个职务。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安全总监由企业总经理助理担任,享受相应职权和待遇。但也不搞一刀切,企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安全总监的具体管理层次和职权待遇。

(一)试点工作的原则:坚持安监部门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以企业工作为基础,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开展试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政策引导,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试点工作的目标:在国有、合资、独资和私营企业中选择不同行业具有代表性的试点企业,经过半年左右的试点,实现企业安全总监岗位到位,安全总监职权和职责到位,在适当的时间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广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业务培训”学习,并取得上岗证书,促使企业安全总监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2008年下半年向全市推开企业安全总监制度。

(三)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为组织做好企业安全总监制度试点工作,市安监局成立企业安全总监试点工作小组,梁醒虾局长任组长,俞述西、方少华、彭超盼副局长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培训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试点工作,掌握试点进展情况和动态信息,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试点企业的范围

经研究,首先在广州发展集团、广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无线电集团公司、广州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电车公司、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安美特(中国)化学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水泥厂、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市建筑集团公司二公司、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等13家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安全总监试点工作。

四、担任企业安全总监应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能秉公尽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敢管善管能力;

(二)具有广东省安全主任资格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经过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具有较高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四)具有连续五年以上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安全管理实践经验;

(五)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任职两年以上,担任过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过安全工作。

五、企业安全总监的职责

(一)协助企业安全责任人主管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企业安全责任人负责;

(二)参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年度和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提出专业审查意见,并组织检查和监督落实;

(三)负责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情况,针对安全薄弱环节、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和制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由本单位负责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发包、出租项目安全工作的协调与监督管理;

(四)负责组织本单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向安全责任人报告,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五)指导、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履行相关安全职责,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总的协调指导;

(六)负责管理本企业安全主任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组织和指导他们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六、安全总监的权利与义务

(一)参加单位重要安全会议,提出安全工作的意见。

(二)参与安全评估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

(三)查阅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与工艺技术档案资料以及督促企业安全措施资金落实到位。

(四)进入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违章指挥与作业行为和危及职工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予以制止或责令停止作业,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执行企业安全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令和处理授权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有权就安全生产问题直接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如实反映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有权对各部门及负责人进行安全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决定对部门负责人的奖惩,对发现的安全违法及违章行为有权处罚

(七)有权对安全考核不合格或因不履行职责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在干部提拔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

(八)热爱本职,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法规与制度,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与监督管理,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

(九)向企业安全责任人提交个人年度安全工作述职报告。

七、试点工作的具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82月-3)。一是印发关于开展企业安全总监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学习宣传,提高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确定试点企业名单;三是召开试点企业工作会议,部署具体试点方案。

(二)实施阶段(20084月-12)。试点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具体组织实施试点方案,落实企业安全总监的岗位和职权职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总监制度。市安监局指导和帮助试点企业落实试点方案。

(三)总结推广阶段(20091月-12月)。试点企业总结试点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和体会,查找问题和差距,改进和完善有关制度。试点工作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为全面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度奠定基础。市安监局起草有关指导性文件,组织召开全市实施安全总监制度动员大会,各级安监部门在全市铺开企业安全总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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